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发布时间:发布日期:2021-09-17

9月15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达到30%;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2亿吨;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其中高炉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5%,钢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60%。规划还建议将规范企业退税比例由30%提高到70%。

规划全文如下:

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前言

“十四五”(2021—2025),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但“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废钢铁产业要把握“两个一百年”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废钢加工行业和钢渣综合利用行业的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十四五”时期仍将新基建作为提振经济战略措施,预计基建用钢需求将仍然存在,同时高附加值钢材用量会有所提升。废钢铁作为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炼钢原材料,推动废钢铁产业这一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对我国钢铁工业实现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编制并实施好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发展钢铁绿色循环,节约原生资源,降低能耗,减少固体废物排放,推动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实现超低排放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情况

废钢铁是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铁素原料,是可无限循环利用的绿色再生资源。“十三五”期间,废钢铁产业得以快速发展,废钢铁循环利用水平创历史新高,废钢铁回收、拆解、加工、配送、应用“一体化”开始推进。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1.废钢铁利用水平创历史新高

2020年,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达到2.6亿吨,其中炼钢用废钢消耗量为2.33亿吨,铸造行业消耗废钢2000万吨,库存800万吨。全年炼钢用废钢比为21.8%,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水平。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炼钢消耗废钢总量已超过1.4亿吨,废钢比超过20%,提前两年三个月完成了《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废钢比达到20%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国炼钢平均废钢比为11.3%,“十三五”期间平均废钢比为18.8%,比“十二五”提高7.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炼钢累计消耗废钢铁8.74亿吨,与用铁矿石炼钢相比累计节约14.86亿吨铁精粉,节能3059亿千克标煤,减少13.98亿吨二氧化碳和26.2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2.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初具规模

自工信部2012年9月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到“十三五”末共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告企业8批510家,撤销已公告企业32家,目前剩余已公告企业478家,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已达到1.3亿吨,占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的一半以上,形成了“回收—加工—配送”的产业链,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已初具规模。

“十三五”以来,废钢铁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已初步建立。由废钢协会倡导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建设,从“十五”末期启动到“十三五”末期,先后为70多家废钢铁加工企业授予了“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和“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的称号,进一步加强了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引导、推动废钢铁产业迈向规范发展的轨道。

3.废钢铁行业标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多年来,我国国内市场废钢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较低,现行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T4223-2017为推荐性标准,而当前我国钢铁企业都在使用自己的企业标准。“十三五”期间,历时三年多,废钢协会组织专家编制了废钢铁产品行业标准《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已于2019年8月发布,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行标的宣贯实施将有利于各钢厂企标的统一,促进废钢的流通和利用,使得废钢铁行业标准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也于2021年1月1日发布实施,符合其规定的加工产品将不属于固体废物,作为一般商品管理,将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外的高质量铁素资源。

4.废钢铁加工工艺不断升级

目前我国废钢铁加工,一般采用分选、剪切、破碎和打包等方法,废钢破碎线、门式剪切机、液压打包机等产品,成为废钢铁加工企业不可缺少的装备。“十三五”期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废钢加工设备不断升级,火焰切割和鳄式剪切机等方式逐渐减少。随着“地条钢”的清除,国内轻薄型原料价格下跌,废钢破碎机产能快速增加,经过破碎生产线加工处理的废钢破碎料是洁净的优质废钢,成为各大中型主流钢厂理想的炼钢炉料。自2017年开始,废钢破碎线数量在全国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十三五”末全国已有1000马力以上破碎线500条以上,产能达到7000多万吨。

5.冶金渣综合利用取得可喜进步

搞好冶金渣的深度处理、高效利用,实现“零排放”,并获得高附加值产品,是冶金渣综合利用发展的最终目标。所谓“零排放”指的是将钢铁渣中铁资源充分回收,剩余尾渣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全部用于建材、道路或其他产品。“十三五”期间,这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好的生产工艺和冶金渣综合利用产品。当前,高炉渣以水淬工艺为主,钢渣以热闷、滚筒、风淬工艺技术为主,在其开发利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钢渣深度加工成微粉代替水泥成为土壤固化剂,已在宁波等地取得成效,要把这一重大成果抓紧推广。但就目前全国冶金渣特别是钢尾渣开发利用的实际状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的技术、标准、应用和政策方面的难点问题。

“十三五”期间,年粗钢产量为9亿吨~10亿吨,冶金渣产生量为4亿吨以上,冶金渣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65%,其中高炉水渣、铁合金渣和含铁尘泥利用情况较好,几乎均已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高炉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而钢渣因其自身的稳定性不良、易磨性差、活性较低等原因,2019年钢渣利用率不足30%。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冶金渣特别是钢尾渣开发利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6.直接还原铁技术研究热度不减,但发展缓慢

直接还原铁在钢铁生产中是废钢的替代品,更是电炉冶炼洁净钢的重要原料。近年来世界直接还原铁产量增长迅速,约占全球铁总产量的7.4%;熔融还原工艺中仅COREX工艺和FINEX工艺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但国内生产成本未达到预期,有待完善。就2019年生产情况看,60.9%的直接还原铁由Midrex工艺生产,24%由回转窑工艺生产,13.2%由HYL和Energiron工艺生产。

据统计,2019年全球直接还原铁产量为1.081亿吨,而目前我国直接还原铁产量约200万吨/年,仅占全球直接还原铁(DRI)产量的2%。根据我国的资源状况,能源条件和发展的需要分析,熔融还原与煤制气—竖炉直接还原技术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除传统工艺以外,“氢冶金”技术研究也得到了多方重视,有望形成规模化的解决方案。

(二)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节能降碳势在必行。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钢铁行业每年碳排放量位居前列,促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将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多用1吨废钢可减少约1.6吨碳排放,加强废钢铁的综合利用,提高废钢比,将是钢铁工业减少碳排放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2.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资源约束加剧。近年来,国际单边贸易主义盛行,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极高,铁矿石资源约束加剧,资源安全问题凸显。废钢国际流动也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进口废钢铁资源,提高本国的炼钢能力。据国际回收局最新发布数据,2019年,土耳其成为世界最大的废钢进口国,进口量为1885.7万吨,占世界废钢贸易量的18.8%;印度废钢进口量同比大幅提升11.4%,成为世界第二大废钢进口国,进口量为705.3万吨,占世界废钢贸易量的7.0%。二者合计进口量占世界废钢贸易量的25.8%。我国《再生钢铁原料》已放开进口,内外市场关联度将进一步加强。

3.短流程电炉炼钢工艺发展缓慢。国外发达国家钢铁工业多采用短流程电炉炼钢生产工艺,而废钢铁是电炉炼钢的重要原料。据国际回收局公布数据,2019年世界平均电炉钢比29.0%,除中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电炉钢比为50.3%,而我国电炉钢比约10.3%。目前,长流程炼钢工艺仍然是我国钢铁工业的主流,废钢资源总量的2/3用于转炉炼钢,1/3用于短流程电炉炼钢,缺乏足够的废钢资源也是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三)废钢铁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废钢铁利用水平仍然偏低

虽然我国废钢比“十三五”期间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应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据国际回收局最新公布数据,2019年,在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欧盟-28、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土耳其和加拿大)废钢应用量合计4.91亿吨,对应的粗钢产量为15.33亿吨,平均废钢比为32.0%,但去除中国后平均废钢比达到51.3%,我国废钢比仅为21.7%。分析认为,“十四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不断提高废钢铁应用比例的最佳时期。

2.行业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亟待规范

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15)78号文,对于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销售给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炼钢炉料”产品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据统计,前7批379家准入企业只有1/3左右享受退税政策,还有多个地方税务部门未执行,个别地方财税政策带来“税收洼地”导致行业内票货分离的现象严重,不利于行业发展。此外,废钢铁加工企业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用于采购原料的现金支出难以列支成本,所得税的核定也存在不确定性,企业的税务风险较高。

3.规范企业加工能力相对不足

前8批的478家规范企业年废钢加工能力约1.3亿吨,而废钢资源总量已达2.6亿吨。以2019年为例,国内钢铁企业消耗废钢铁2.16亿吨,其中社会废钢约1.7亿吨,约7000万吨来自规范企业,仅占社会废钢供应量的41%。

4.国家对利用废钢铁的短流程电炉炼钢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由于废钢资源短缺、电价偏高等问题,国内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缓慢。短流程电炉炼钢与长流程相比,吨钢成本仍然长期高出300元~500元,缺乏实际的鼓励政策,在竞争中没有优势。

5.冶金渣的开发利用面临瓶颈

特别是钢渣的深度开发、高效利用科技投入不足,产需双方的标准不统一,政策扶持力度不到位,跨行业应用存在技术、标准对接壁垒,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使得当前钢渣的综合利用率不足30%。

二、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四五”是我国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重要时期。钢铁工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节能减排环保治理,发展绿色钢铁的任务十分艰巨。废钢铁产业发展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加快产业升级,不断提高废钢铁和冶金渣综合利用水平,努力构建我国废钢铁行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依托大型钢铁企业建立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构造更加稳固的钢铁全产业链。

1.坚持标准引领,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有序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加强废钢铁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废钢铁行业标准的宣贯落实,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加强《再生钢铁原料》标准的宣贯工作,为废钢铁产业国际化做好准备。强化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管理,对于已准入的规范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继续推进钢铁渣的深度处理高效利用并最终实现“零排放”。要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一解决影响钢渣开发利用的瓶颈问题。加快国外先进渣粉研磨设备的引进消化,尽快实现国产化,降低设备制造成本。要大力宣传推广钢铁渣资源化产品,节省原生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3.坚持节能环保,推动产业升级。废钢铁、冶金渣等设备制造企业,要用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在满足国内生产需求的同时,制定相关装备的节能、环保及质量标准,扼制低价低质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4.坚持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废钢铁加工企业要用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质量,同钢铁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要加强对资源的掌握和对原料供应商的管理,提高资源保障能力。钢铁企业要从战略发展着眼,支持废钢铁加工企业的发展,培育战略供应商,提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动废钢铁回收拆解加工配送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1.不断提高废钢铁应用比例,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达到30%;

2.提高规范企业废钢铁加工配送能力,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2亿吨;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

4.制订废钢铁加工设备节能、环保及质量标准,进一步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鼓励采用先进的加工设备,推动产业升级;

5.提高产业集中度,培植行业龙头企业;

6.加强废钢行业培训,做好网络平台和期货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避险,推动废钢期货平稳运行;

7.研究和设计开发废钢铁价格指数,指导现货市场定价;

8.推进废钢铁智能检测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9.推动冶金渣深度处理高效利用,逐步实现冶金渣零排放。

“十四五”期间废钢铁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

1)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工程:

2)运用互联网+建立全方位废钢铁产业管理平台项目;

3)区块链+废钢场地运营管理系统项目;

4)废钢智能化自动检验系统;

5)废钢破碎线尾料深度处理、高值化利用项目;

6)报废汽车拆解与废钢加工产品化示范工程;

7)废合金钢按合金成分分类加工配送示范项目;

8)废钢加工装备节能、环保、性能标准研究项目;

9)“钢铁渣零排放”示范项目;

10)研发和推广钢渣微粉替代水泥成为生产“土壤固化剂”的主要原料。

三、钢铁绿色循环发展相关产业规划要点

“十四五”实现钢铁绿色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废钢铁循环利用得到充分实施,相关的钢铁渣开发利用产业、直接还原铁产业、废钢加工设备制造产业、钢铁尾矿渣综合利用等产业的发展,也是钢铁绿色高质量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十四五”钢铁渣开发利用规划

“十三五”以来,我国每年钢铁渣产生量均超过4亿吨,而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65%,尤其钢渣利用率不足30%。做好钢铁渣尤其钢渣的开发利用,是保证我国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必不可少的重点工作,“十四五”钢铁渣的开发利用任务相当繁重。

“十四五”规划目标:

1.2025年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其中高炉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5%,钢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60%;

2.建设“钢铁渣零排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推动高炉渣、钢渣及尾渣深度研究、分级利用、优质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钢铁渣行业规范发展;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钢铁渣处理工艺技术,根据钢尾渣的高效利用产品的需要,加快技术创新,不断提升钢铁渣开发利用的水平;

4.积极推进钢渣粉粉磨设备的引进研发进程,降低设备制造成本,提升钢渣粉的市场竞争力;

5.继续做好钢铁渣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解决产品应用的技术壁垒,促进钢铁渣产品的推广应用。

(二)“十四五”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规划

我国直接还原铁技术研发推广起步较早,但由于铁矿石原料和气基燃料两大因素的影响,其生产发展缓慢,近年“发展热”持续强劲,但企业规模小,生产组织不稳定。我国直接还原铁产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煤制气联合—气基竖炉工艺的发展,我国煤炭储量大的优势将有助于直接还原铁的发展。

“十四五”规划目标:

1.推动氢冶金等先进技术的研发;

2.加强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直接还原铁生产能力;

3.加快回转窑应用低品位原燃料使用技术的研发,尽早形成适合我国的回转窑煤基直接还原生产工艺技术。

(三)“十四五”废钢铁加工和冶金渣处理工艺产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以来,废钢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废钢铁加工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废钢破碎线、门式剪切机、移动式剪切机等先进的废钢加工设备逐步成为主导装备,为生产优质废钢提供保障。

“十四五”规划目标:

1.积极推广先进国产化的汽车拆解生产线,以满足今后汽车报废高峰期的需求,增加废钢铁资源总量;

2.提高废钢加工设备技术水平,引导国产先进废钢加工设备走出国门,逐步打开国际市场;

3.继续引进、研发高效现代废钢加工设备,如移动式液压剪等;

4.重点专项研发特种废钢处理设备,实现废线材、超厚废钢、中间包、大块渣铁等的机械处理,减少火焰切割的处理量,降低环境污染的影响;

5.组织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全力攻克钢铁渣粉粉磨设备的研发制造,逐步生产出技术先进的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为钢尾渣的深度处理高效利用提供精良的国产化装备;

6.完善钢渣破碎磁选生产线的总体功能,提高产能水平,实现含铁量<1%的目标,推进钢渣开发利用的进程。

四、“十四五”发展废钢铁产业政策建议

绿色发展成为钢铁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而作为唯一可大量替代铁矿石的、可循环使用的绿色铁素资源,废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对钢铁工业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

1.建议国家将废钢铁产业作为新兴战略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废钢铁产业科学发展;

2.建议修订2015年出台的财税【2015】78号文,将规范企业退税比例由30%提高到70%,并推动政策落实,以降低企业税负,平抑“税收洼地”的影响;

3.建议在全行业范围内统一所得税的核定方法,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对准入企业免征所得税以鼓励其发展;

4.建议国家出台鼓励钢铁企业多用废钢铁的政策,适时鼓励发展短流程电炉炼钢,做好电炉产业布局,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源的产生;

5.建议国家支持废钢铁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政策引导、政策优惠等方面推动交易市场健康、快步提升,适应废钢铁产业发展的需要;

6.建议对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增值税实行全额即征即退,提高进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并鼓励企业走出去设立加工基地,对接国内市场以促进进口,增加我国铁素资源战略储备;

7.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关注废钢铁统计信息体系建设,授权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全国性的废钢铁统计信息收集汇总工作,提升信息的全面性、科学性、权威性,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会员企业服务;

8.建议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全国废钢铁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加快资源开发利用;

9.建议支持建立废钢产业基金和相关投融资机构,为废钢加工体系、钢渣处理体系等提供建设发展资金,满足钢铁循环利用各个环节的长远发展需要;

10.建议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制定政策时注意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吸纳协会参与标准制定、课题调研、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

结束语

我国废钢铁产业自“十一五”以来有了较快的发展,得益于国家的支持和企业的努力。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改革创新,加快产业升级,真抓实干,把废钢铁产业真正打造成产业化、产品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工业化体系,促进冶金渣深度开发、高效利用,为我国钢铁工业超低排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开创新的格局,做出新的贡献。